麥齊光曾景文涉詐騙政府租津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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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4-22 02:55

By: 無綫新聞

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被控詐騙政府租金津貼案開審,控方指稱兩人早有預謀要隱瞞政府。

兩名被告麥齊光及曾景文,在區域法院否認串謀詐騙等控罪。首日聆訊未開始傳召證人,控方宣讀開案陳詞指,麥齊光與曾景文於八五年先後與妻子聯名購入,北角城市花園第九座,樓上樓下兩個單位,之後互租對方單位,最初同樣月租八千元。

而兩人向政府申請租屋津貼時,都只填寫業主是對方太太。兩人於不同時間終止租約,麥齊光前後取得26萬元租津,曾景文就取得44.5萬租津。

兩人於90年簽署授權書,讓對方全權處理,自己物業的放售,同年麥齊光的21E單位,以249萬元出售,扣除按揭餘款後,所有利益全由曾景文擁有。兩年後曾景文的單位,以418萬元出售,全數歸麥齊光所有。

控方引述曾景文的口供指,早在簽授權書之前,他已經帶過買家去麥齊光夫婦名下單位看樓,並簽署備忘錄同意賣樓,證明曾景文才是麥齊光名義擁有單位的真正業主。控方又指兩人同年同日買入同一屋苑物業,用同一財務公司做按揭,明顯早有預謀,而互租單位時,租單只寫對方妻子是唯一業主,目的是避免引起政府懷疑。

另外,事件去年被傳媒揭發後,麥齊光特地購買一張新的手機儲值卡,跟曾景文通訊,但他否認這樣做是要保持秘密。兩名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聆訊星期二繼續,預計會多審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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