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涉騙租津 政府指靠誠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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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4-22 21:14

By: 無綫新聞

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政府租金津貼案,控方傳召首名證人作供,公務員事務局官員指,審批租津時相信同事是誠實申報,不會進一步查核,申請人與業主的財務權益。

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到區域法院出席第二天的聆訊。控方傳召的首名證人,是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呂建勳。

他作供指,麥齊光分別在86年及88年,申請大約一萬元的租屋津貼,兩次都獲批准,至88年11月,麥齊光獲分配政府宿舍,停止申請租津。

這兩次申請,都經麥齊光當時的部門首長,及銓敘科、即公務員事務局的前身審批,查核申請人、配偶和業主的姓名,由於相信公務員誠實申報,所以不會進一步查核,申請人與業主的財務權益。

另外,公務員條例規定申請人、其配偶或親屬,不能持有租住物業的財務權益,當局再於1989年新增禁止以上的人,以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他申領租津的單位。聆訊下午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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