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機構指賑災基金有規管行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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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4-24 07:29

By: 無綫新聞

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捐款給慈善機構賑災,部分善款可能用於行政工作,未必適合,但有慈善機構指,賑災基金有規管行政費用,上限在撥款的百分之五。

四川地震災情持續,有市民認為應該直接捐款,給在當地做人道救援的慈善機構,但有立法會議員不贊成。有議員反駁指,政府已經為申請賑災基金的機構,設立行政費上限。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宣明會均表示,他們就今次地震收到的市民捐款,或向政府申請的賑災基金,全數都會用於災民身上,不會扣除行政費。宣明會解釋賑災工作涉及的行政費,會在他們自己的恆常開支中扣除,他們過去數年,每年約有百分之2.5至3的捐款,用在行政工作上。

宣明會就今次四川地震收到四百萬元捐款,趙煥明指金額較08年汶川地震少,但屬於預期之內,因為今次災情相對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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