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指地政總署執法態度「因循」,沒有認真處理一座工業大廈內,違法經營寵物殯儀的單位。
申訴專員公署沒有披露涉事的工業大廈地點,只是指有關大廈的土地契約,只能作工業或貨倉用途,而地政總署過去八年,多次收到由其他部門轉介的投訴,指大廈內多個單位,經營寵物殯儀服務包括焚化寵物遺體及存放寵物骨灰等,違反土地契約條款。
當區地政處調查證實投訴屬實,卻因循地列為「不屬須優先處理」類別,只向業權人發警告信了事。公署認為,這令違規情況持續之餘,違規單位數目亦由最初兩間增至七間。
申訴專員認為,非優先處理個案亦應有行動時間表,從速執法、以儆效尤。地政總署回應謂,接納調查結果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