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兜客濫收車資入獄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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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5-20 03:00

By: 無綫新聞

一名六十歲的士司機,因兜客、濫收車資等十項罪名,判入獄兩個月和罰款七千元,是他在半年內第二次因為濫收車資而入獄。

案發在本年3月9日,被告黃華慰將的士「冚旗」,在花園道纜車總站外兜客,一名喬裝遊客的警員上車,聲稱要去山頂廣場,原本約五十元的車費,被告索價150元,行車期間被告一直沒有起錶,到達目的地亦沒有按錶收費。警員表露身份後,將他拘捕。警方其後控告他兜客、濫收車資等罪名,他早前已承認全部十項控罪。

辯方律師在求情時,希望法庭可判緩刑,但裁判官李國威指被告在年初,已因為濫收車資而被判刑,故不接納辯方要求,判他監禁兩個月。

被告在被捕時所駕駛的的士,多處地方出現破損,被控七項使用並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狀態的車輛罪名,合共罰款七千元。被告黃華慰在年初,已經因為濫收車資,被判入獄一個月和罰款一千元。

為了打擊有的士司機濫收車費,運輸署在某些旅客景點貼出告示,告訴乘客具體收費細節。例如由花園道纜車總站,到山頂廣場約需55元,到赤柱就約需要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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