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曾涉騙租津案下月24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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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5-26 21:33

By: 無綫新聞

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租金津貼案件,完成結案陳詞,押後至六月廿四日裁決。

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及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完成聆訊後,離開灣仔區域法院。法官讓他們繼續保釋,等候下個月廿四的裁決。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控方總結指麥齊光及曾景文互租對方單位,表面上是合法,但實際上是以對方名義買樓,再詐騙政府租津,從無證據顯示他們向對方交租,所以構成串謀詐騙。

代表麥齊光的大律師指,八十年代政府租金津貼制度有漏洞,之後制度不時有變,就連案發時出任副銓敘司的王永平,都未能指證被告有違規。控方根本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兩人有意圖詐騙,控方只是要求法庭推斷。而代表曾景文的大律師就指,兩人互租單位已是1986年的事,律政司的檢控嚴重延後,對兩名被告不公平。

辯方又強調,法官判案時要考慮被告的犯罪意圖,如果被告不知道做法是構成刑事罪行,不應該被入罪。法官陳仲衡將案件押後至下個月廿四號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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