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活動助理非禮罪立 囚三年零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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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5-27 02:55

By: 無綫新聞

一名有非禮案底的前小童群益會活動助理,非禮兩名女童罪名成立,在區域法院判入獄三年零四個月。

案情指,現年三十歲的被告麥振聲,在08年聖誕節及09年初,在北潭涌營地和小童群益會美孚中心,非禮一名十歲女童。又在09年初,非禮一名參加中心講故事環節的八歲女童。

法官鮑理賢指,被告十二年前犯非禮兒童罪,判入勞教中心,之後又找到接觸小童的工作。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有孌童癖,重犯機會高,本身少朋友,也出現社交障礙。

案中受害八歲女童在案發後有心理創傷,法官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利用自己身份的優勢犯案。法庭須保護兒童不受性侵及向公眾傳遞訊息,所以重囚被告三年零四個月。

判詞又提到,負責兒童工作的機構,應對小朋友及其家長負責任,被告多次犯案後,仍然可以從事相關工作,顯示相應措施並不足夠,建議實行相應措施以防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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