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裝修工人停牌期間,駕車撞死一名婆婆,之後找妻子頂包。夫婦分別被判監四年和六個月。
29歲男被告楊佻龍以及27歲妻子黃芍怡,由囚車押送到灣仔區域法院聽取判刑。
案情指,去年九月男被告通宵在尖東喝酒後駕車回家,在藍田平田邨附近撞死一名79歲婆婆,他致電妻子到場,向警員指妻子才是司機,但有目擊者指證他說謊,找妻子頂包。兩人同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男被告另外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等五項罪名,兩人早前承認所有控罪。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表示,男被告07至11年間,干犯11項跟駕駛有關的刑事罪行,相隔不久,就發生今次意外。
而事發當日,男被告習慣性不理安全和駕駛規則,目的是為了自己得益,沒有顧及其他人,是一件好惡劣的案件。
男被告六項控罪中,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被判入獄3年4個月。另外四項控罪,判監二至四個月,同期執行。
至於找妻子頂包,法官表示性質嚴重,雖然事前沒有計劃,但會誤導案件的調查工作,有機會作錯誤起訴,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監8個月,分期執行,因此被告共被判入獄4年。至於女被告,法官表示,她是在願意情況下幫丈夫頂包,判入獄6個月。
男被告同時被取消駕駛資格六年,服刑後開始計算,他需要完成駕駛改進課程,才可以再考牌。法官相信二人入獄期間,家人會幫忙照顧兩人的兩歲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