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敏華咬女警案 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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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6-02 19:10

By: 無綫新聞

社運人士嚴敏華去年七一遊行咬女警,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嚴敏華不服判決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

廿一歲女被告嚴敏華早前不服裁判法院,向高院原訟庭上訴,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宣判,被法官彭偉昌駁回上訴,原本需要即時入獄,但由於嚴敏華早前已被扣押接近一個月,在法院宣判後隨即獲釋。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七一遊行不滿警方拒絕開路令大批遊行人士滯留維園,嚴敏華在維園外咬一名女警,隨即被四名女警制服,在原審裁判時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她不服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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