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馬雲祺企圖侮辱區旗罪成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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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6-12 21:10

By: 無綫新聞

社運人士古思堯及社民連成員馬雲祺被裁定企圖侮辱區旗罪罪名成立,還押至本月二十七日宣判。

古思堯及馬雲祺到東區法院應訊,裁判官杜浩成指出,區旗與基本法一樣,是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作為國家一部分的重要象徵及基石,從憲制層面考慮,公共秩序亦包含保護區旗這概念,保障區旗不被侮辱,符合整體社會利益。

控方的舉證,包括網上及電視台的片段,證明所有罪行元素,毋可置疑,裁定兩人罪名成立。

至於辯方提出兩名被告的行為是為了宣揚民主自由的信息,裁判官指法庭不會考慮被告的犯案動機,加上兩人沒有出庭自辯,沒證供支持辯方的講法,裁判官亦拒絕辯方要求,法庭裁定《區旗及區徽條例》是否違憲的申請。

兩人被控於去年四月一日,在中聯辦門外企圖焚燒區旗。裁判官指出,從電視片段看到,除兩名被告外,當時有其他不知名人士,阻止警方滅火,而兩名被告企圖焚燒區旗時,點火的報紙有可能傷及他人會考慮是否加刑因素,但辯方不同意,又指兩名被告行為屬公民抗命,法庭應寬待。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判刑,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兩被告要還押候判。

社民連在聆訊結束後在庭外抗議,表示會向高等法院為兩名被告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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