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寮屋材料設限 學者批不合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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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6-14 17:58

By: 無綫新聞

全港八萬已登記寮屋住戶不可以違法擴建,維修用的物料亦有限制。

屯門一間寮屋,就是因為戶主修葺屋頂時改用其他物料,被地政總署清拆,收回土地,學者批評有關政策過時。

半世紀、幾代人的家園,今天只剩下一幅爛地。

這裡是屯門井頭村。張小姐一家五口的寮屋,去年十二月被地政總署的承辦商夷為平地。

原因是張小姐將寮屋物料由鋅鐵改為磚頭,被指違反修葺已登記寮屋,必須使用原有物料的規定。

地政總署於個半月內發出多次口頭及書面警告,她也沒有理會。最終被地政總署清拆,整幅地也被收回。

同一條村,不少鋅鐵及木板搭成的寮屋,經過多年風吹雨打,很多的屋頂破爛,只可用磚頭壓著。

已登記的寮屋,屬暫准存在性質,並沒有業權,若果違規,地政署有執法權,根據「土地條例」,將寮屋清拆及收回土地。

全港近八萬多間寮屋,於82年登記,暫許准存直至現在。有學者認為沿用八十年代法例,限制居民更改寮屋物料,已經不合時宜。

地政總署回應表示,涉及的寮屋因違規修葺,且多次警告無效,才採清拆行動。至於會否檢討寮屋物料政策,署方重申,已登記寮屋其非法及臨時性質不變,故修建時不得將臨時建材改換為永久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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