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陳振聰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案,整個審訊歷時一個多月。
案情指,陳振聰被控於06年10月至07年4月初期間,在香港偽造一張日期為06年10月16日的龔如心遺囑,並於07年4月至10年2月期間使用。陳振聰早前否認控罪。
陳振聰在證供中一直強調,是龔如心06年10月16日叫他在晚上到她的寓所,交遺囑給他,內容是將整份遺產留給他。
控方質疑陳振聰利用龔如心06年簽署,給予陳振聰一千萬元的一份文件,文件上有見證人王永祥和吳崇武簽名,陳振聰根據這份文件,偽造成龔如心把全部遺產都留給他的遺囑。
案件四月底在高等法院開審,到五月底選出五男四女共九人的陪審團,到六月初一名女陪審員因懷孕,被醫生指示需要休息,獲法庭接納退席,陪審團減至八人。
整個審訊控方先後傳召,超過三十名證人包括被指92年應陳振聰要求,介紹龔如心給陳振聰認識的前立法局議員梁錦濠,他在庭上指陳振聰與龔如心是風水師及客戶關係。證人亦包括為遺囑進行DNA鑑證及筆跡鑑定的專家。
陳振聰一方只傳召唯一證人英國DNA鑑證專家,指遺囑有可能同時有陳振聰及見證人王永祥和吳崇武的DNA。庭上亦曾播出被指是陳振聰與龔如心私生活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