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改革旅遊業規管架構,預計最快在2015年,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取代現時以業界為主導的規管模式,主席會由政府委任非業界人士出任,業界代表會少於一半。
過去有導遊或領隊涉及以不良手法,接待內地遊客。亦有接待旅行社,將旅客滯留在巴士過夜。
這些問題,目前主要靠行業主導的旅遊業議會,自我規管,成效一直受批評。
當局建議成立,新的旅遊業監管局。由二十二人組成。主席由政府委任非業界人士擔任,旅遊事務專員擔任副主席。
其餘二十名成員,十二人來自法律,消費者權益組織等不同界別人士,
而餘下的八名旅遊業代表,導遊和領隊各佔一名,三人由旅遊業議會提名,政府直接委任三名旅行社代表。
政府消息人士指,委員會以非業界人士為主,徹底釋除旅遊業界,「自己人管自己人」的疑慮。
對於政府加強監管,有旅客表示歡迎。
新規管架構下,所有消費者對旅行社的投訴,均由旅監局處理,如涉及違規,旅監局會跟進,如只涉及商業糾紛,會交予旅遊業議會調停。
而且每間旅行社,將來必須委任一名「授權代表」,對旅行社的運作負有法定職責。
而目前出境團的印花費,旅行社、導遊和領隊的牌照費,以及內地入境團的登記費,都將會由以前交予旅遊業議會,轉交旅監局,作為營運開支。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歡迎改革。
旅遊業議會表示,會繼續諮詢業界意見,再向政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