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父親未有按法庭命令,依時將患病的十個月大兒子帶回醫院,最後要由法庭頒令,醫院可將男嬰帶回醫院治理。
案中的父親抱住患病的十個月大男嬰程俊盈,到高等法院應訊,陪同的還有持雙程證的第二任妻子,三歲兒子及一名親屬,經過內庭聆訊後,法官裁定男嬰的監護令屬於伊利沙伯醫院,護士隨即帶走男嬰回醫院繼續治理。
醫院表示,程俊盈出生以來有多種健康問題,一直在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治療,經多個部門醫生會診後,認為情況嚴重。
但男嬰父親不明白嬰兒情況,堅持出院,院方今年初獲法庭批准監護令,鑑於男嬰病況較為穩定,同意上星期六短暫回家五小時出席兄長生日派對,但男嬰父親沒有依時在同日下午一時將男嬰帶回醫院,因此向法庭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