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古洞北河上鄉的村民指陳茂波當年曾經親自簽收租金,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有議員質疑陳茂波涉及利益衝突,陳茂波認為指控是不公平和誤導。
陳茂波太太家屬持有的地皮,現時有鐵絲網圍著,裡面種了果樹。有份在這裡種果樹的鍾偉明說,96年及97年陳茂波曾經親自簽收租金。
租地收據顯示租期一年半,每半年租金六十元,而陳茂波當時是國萬實業有限公司的授權人。農地在明渠旁邊不但車路進不來,從村口要步行五至十分鐘,再穿過欄杆才可接近。有村代表認為,陳茂波不應該再參與新界東北發展計劃。
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議員不斷追問。農地是他親自落訂,他亦做了擁有農地的公司董事多年,陳茂波指塊地是親戚的資產難以掌握和申報。
行會成員葉劉淑儀不認為陳茂波是漏報。她指陳茂波作為發展局局長有涉及土地的利益,盡量公開較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