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營合建居屋 發展商憂變相補貼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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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7-25 02:43

By: 無綫新聞

政府定出每年興建五千個居屋目標,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將發表的諮詢文件認為,可以研究公私營合作興建,包括在賣地條款列明,部分建成單位會用作居屋,但有發展商擔心,可能變相要他們補貼居屋。

公私營合作建居屋早年都做過,九零年落成的大圍雲疊花園,就是用私人參建方式興建。街坊說,入伙首數年的遭遇更是一肚氣,當年最為人所知還有爆屎渠。

不少私人參建居屋單位質素為人詬病,身兼長策會成員的房協主席鄔滿海說,發展商建樓後交給政府出售,沒經濟誘因興建好些。他認為要彌補不足,就要將居屋滲入私人發展項目。

混合發展模式是,政府賣地時訂明建成的樓宇要隨機抽出部分單位,例如三成給房委會作居屋。房委會根據賣地時的保證價向發展商回購單位,然後以市價打個折扣,售予居屋申請人。發展商投地時,會因應這三成單位的損失調低入標價,政府變相補貼這些居屋單位的地價。

政府九九年時曾一度計劃,以香港仔深灣軒來試驗,但落成前,政府停售居屋最後沒落實計劃。發展商就質疑,投地價高者得,入標價不能太低,混合模式會有風險。地產建設商會主席梁志堅表示,不反對發展商協助建居屋,但建造前要和私人住宅清楚分開,不能混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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