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攜違禁品案較去年升本地個案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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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7-27 00:30

By: 無綫新聞

警方表示,機場今年檢獲旅客攜帶違禁品個案,較去年同期升近兩倍,當中涉及本地人的個案亦多了。

這支電筒,其實同時是一支電槍,以為是一支唇膏,原來是催淚噴霧,這類一般用作自衛的物品,在美國、菲律賓以至非洲多國都屬合法,但在香港就屬管有槍械或違禁武器。

機場警方指,今年上半年已有147宗個案,比去年同期多近兩倍。以往個案以外國旅客為主,但今年涉及港人的個案明顯多了。

你或以為這只是一部手機,但其實是一個電擊裝置。警方表示,這類經掩飾的違禁品往往經過X光機下,都會無所遁形。

至於這類鑲有俗稱「鐵蓮花」手挽的手袋或子彈狀的飾物,基於保安理由,當局有權禁止旅客帶上機。警方又指出,很多旅客以為只要將違禁品寄艙就沒有問題,其實寄艙以至不出閘的過境行李同樣會經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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