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作貸款擔保人 遭入稟高院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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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8-02 01:20

By: 無綫新聞

前行會成員張震遠被指替一間公司作為貸款四千萬元的擔保人,遭債權人入稟高等法院追款。

入稟人梁志漢在入稟狀指出,今年一月十三日及二月二十七日先後借款給新效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擔保人張震遠,達成兩份借款協議,每份協議涉及金額二千萬元,梁志漢與新效控股以及張震遠於四月九日再達成兩份延長借款協議。入稟人向新效控股及張震遠追回借款連利息。

新效控股擁有香港商品交易所百分之56的股份,而張震遠是新效控股的執行董事。商交所今年五月主動放棄牌照,其後涉嫌有人製造虛假文書,證監會及警方相繼介入調查,商交所主席張震遠之後辭去行政會議成員及市建局主席等多項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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