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億洗錢案夫婦囚逾5年首被告棄保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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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8-16 02:49

By: 無綫新聞

一家五口在四年內清洗黑錢近十億元案件,其中兩名被告各判入獄五年零四個月。首被告由於棄保潛逃,法庭將會就其控罪展開缺席聆訊。

各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應訊,案中首被告蔡哲增早前已棄保潛逃,缺席聆訊;其他被告包括他太太、姊姊、姐夫及母親。案情指,這一家五口2005年2月至2009年1月期間,分別透過五間空殼公司及廿多個戶口,清洗九億八千二百多萬元黑錢。

首被告姊姊及姐夫承認是受首被告指使犯案,法官判兩人分別三項及兩項洗黑錢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法官鮑理賢判案時,表示案中涉及龐大金額是量刑主要考慮,而第二被告、即首被告姊姊雖然不是主謀,但亦在案中擔當主要角色;其次考慮到被告在案中的得益、犯案複雜性,案情非常嚴重,需判具阻嚇性刑罰。

他認為八年是合適刑期,但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兩人各判監五年四個月。

兩人亦要在下年二月中前,交還餘下九百多萬未充公的款項,否則會加監四年。而由於兩名被告認罪,控方同意不再起訴首被告的太太及母親。

至於案中首被告早前已棄保潛逃,法官認為他是自願選擇放棄應得的法律權利,基於案情嚴重性及公眾利益,法庭本月26日會就他的控罪展開缺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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