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非法廣播案周五續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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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9-05 03:48

By: 無綫新聞

民間電台被控非法廣播案續審,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預計需時兩日。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案中被告曾建成、羅堪就,海昇科技公司、柯華冰、潘達強,被控在零七至一一年期間,無牌設置電訊設施,未領牌的電訊設施發送訊息,涉及四十多張傳票。

控方陳詞指,民間電台的廣播會干擾到其他民用廣播,例如民航處。而發牌制度會審視申請人的設施,會否干擾到其他大氣電波用途,既然控辯雙方同意電台發牌合憲,因此不遵從制度,應負上刑責。

辯方就指,大氣電波被政府壟斷,透過再發牌的方式再分配,是抑遏言論和創作自由,限制市民表達權利。

而發牌需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不是獨立委員會審批,是違反人權,亦無證據顯示,案中在海昇科技檢走的發射器,曾影響民航處,而十一次公開廣播中,當局沒有檢走器材,故不能指被告藉該器材發送信息。

又提出如果兩個發射器的覆蓋面不重疊,就不會互相干擾,認為無被利用的電台頻譜,可用作地區廣播,案件星期四續審。

包括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及梁國雄等,十多名出席過民間電台的嘉賓,早前曾被定罪,但上訴得後直獲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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