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表示將積極考慮提出上訴,貝鈞奇就回應指,《明報》社評令他聲譽受損,裁定結果還了他一個公道。
貝鈞奇指《明報》社評的誹謗言論,令他誠信受質疑,間接令他的球隊損失贊助。他又指打官司是為了釐清事實,不擔心影響新聞自由,會將《明報》的50萬元賠償投放到旗下公民和愉園兩支球隊上。
至於《明報》編輯部就在網上發表聲明,指不認同案件裁決,指陪審團在案中裁定《明報》記者曾向貝鈞奇求證,《明報》亦如實報道了貝鈞奇的公開陳述。
社評根據這些資料對貝鈞奇及香港足球總會等機構提出質疑,理應獲得「有限制特許報道權」的保障。《明報》在聲明又指,將尋求法律意見,積極考慮就案件提出上訴。
學者認為今次裁決提醒傳媒無論報道和評論,都一定要有事實根據。他又認為裁決不會對傳媒造成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