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建議明年一月一日起,改善區議員的津貼及發還開支安排。包括將實報實銷的營運開支提高三成四。
區議員實報實銷的營運開支償還款額,主要用作區議員辦事處租金,助理薪酬及其他營運支出。
民政事務局建議,由每年約三十萬元增至四十萬八千元,增幅為百分之34,平均每月多八千多元。過往這個金額檢討,會在區議會換屆時才實施,今次就提早在明年一月一日就實施。
政府又建議,容許區議員將每年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的餘額,可以撥入下一年。直至當屆區議會任期結束,做法跟立法會的安排一致。
另外,過往區議員開設辦事處,實報實銷開支上限有十萬元,而連任議員只能申領最多一半,這個限制亦會取消。原因是考慮到區議員可能會轉選區或者面對業主不續租時,要搬辦事處。至於區議員的薪酬及醫療津貼,今次檢討並沒提及。
政府會將有關建議,今年十二月提立法法會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