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聲明解釋發電視牌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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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11-05 05:02

By: 無綫新聞

政府發表聲明,進一步解釋免費電視發牌的理據,指考慮發牌申請時,要考慮廣告市場能否支持電視台持續經營,而行政會議最終認為,奇妙電視和香港電視娛樂整體上優勝過王維基任主席的香港電視網絡,但就無交代香港電視網絡在哪個環節落敗。

政府下午發聲明,題目為「進一步闡釋行會,就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決定」。重申九八年至今的廣播政策沒有改變,沒有為發牌數量設上限,不能說成只要申請者符合某些基本要求,便必獲發牌。

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既然有人願意冒虧本的風險辦電視,為甚麼不全部發牌?政府解釋,行會須考慮公眾利益,包括發新牌對電視行業可持續經營的影響,要考慮新牌數目會否造成過度或惡性競爭。

包括可能導致攤薄廣告收入,因而令全部或大部分電視台在十二年的牌照期內,沒有足夠收入維持有質素而穩定的節目製作,或造成割喉式競爭以致節目質素下降,令公眾得不償失。因此認為要循序漸進引入競爭。

在電視廣告市場方面,行會留意到有意見認為,發出更多牌照可以將電視廣告市場「做大個餅」,但亦有相反意見認為,每個人能看電視的時間有限,不能無止境增長,聲明指,電視廣告市場會受到多項市場因素的影響,難以準確預測其未來發展,因此行會採取審慎的能度作決定。

發牌數量要有限制,那為甚麼香港電視網絡落敗呢?聲明指,有意見認為,香港電視製作的片集受歡迎,而另外兩個申請者不在發牌前播放劇集,顯得不及香港電視積極。

但行會考慮三份申請時,考慮十一項因素和四大評審準則,包括財政能力、節目投資、節目策略及製作能力以及技術水平,行會成員評核是整體性的判斷,因此最終認為奇妙電視和香港電視娛樂整體上較香港電視優勝。但至於最終香港電視因為哪個環節表現差,而不獲發牌呢?聲明並無交代。

不過,聲明特別指出,獲發牌的奇妙電視和香港電視娛樂分別租用有線和香港電話的寬頻網絡,初期難以覆蓋全港,行會接受分階段達標,但這一段無提及港視。聲明又指,運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介入事件,既沒有必要,更令事件政治化,對解決問題根本毫無幫助。

行政長官梁振英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雖然政府一直循不同渠道向社會解釋,發出兩個免費電視牌照的原因,但很意外,社會上不是每個人都知道,所以出聲明進一步解釋。他重申,免費電視牌照已經增加一倍至四個,達到引入良性競爭的目的,同時也使電視從業員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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