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太太郭妤淺被控僭建罪成,判罰款十一萬元。唐英年說尊重法庭裁決,但認為罰款較重。
唐英年陪同郭妤淺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郭妤淺早前以業主代理人身份,承認一項違反《建築物條例》罪名,僭建天窗及地庫,但她不同意部分案情。控辯雙方首先修改部分案情,刪去「結構工程師鄧偉就曾提醒郭妤淺興建地庫必須獲屋宇署批准,郭妤淺回覆指明白他的立場、而更換工程師」,案情改為「郭妤淺知悉工程要獲得屋宇署的書面同意,但沒有做到」。
辯方求情時表示,案件引起公眾關注,郭妤淺已感到非常困擾和內疚,而之後已配合屋宇署調查、並清除僭建物。裁判官高偉雄判案時,指郭妤淺的困擾是咎由自取,考慮到僭建的規模,判郭妤淺僭建罪成,罰款十一萬元。裁判官表示與一般僭建物不同,約道大宅的地庫難以被察覺,而且僭建面積大,使地積比超出七成,加上委託專業人士建造,法庭已考慮相關因素作出裁決。
唐英年和郭妤淺離開法院時,表示與同類案件相比,判決較重,他又向兩位涉案專業人士致歉。涉及僭建另外三名被告,包括建築師何仲怡、建構工程師黃栢林、和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下午提堂,案件預計審十五日。
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去年參選行政長官期間,位於九龍塘約道七號大宅被揭發大規模僭建,郭妤淺表示是她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