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終院裁決影響或遠超綜援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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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12-16 21:06

By: 無綫新聞

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估計,因應這次裁決放寬申請綜援資格,每年涉及三至四億元額外支出。有前基本法草委會法律顧問認為,今次涉及的是香港內部政策,不認為要交由人大釋法。

協助今次挑戰綜援制度的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透露,目前已有五千至七千個居港未滿七年的十八歲以下兒童,一直有領取綜援。這次放寬申請綜援資格,他們的母親也有機會合資格。

港大社工系講座教授周永新指,這次裁決影響可能遠超綜援開支。因為如果申請公屋的資格都取消七年居港期限,會令公屋需求大增,政府要重新計算所需土地。工黨就不相信,裁決會令申領綜援以及公屋的個案大幅上升。

而在北京,前基本法草委會法律顧問廉希聖,不認為申領綜援居港七年的期限是違反基本法,但不需要尋求人大釋法。

2004年之前,領綜援只需要居港滿一年。根據2002年的數字,有百分之十四,即六萬九千個綜援受助人,是新來港人士。政府根據人口政策專責小組,03年發表報告中的建議,由04年起,加入居港滿七年才可申領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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