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協會:現有審查可防止濫用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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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12-17 07:03

By: 無綫新聞

一名持單程證來港女子挑戰申請綜援須要居港七年的規定,獲終審法院裁定勝訴。終院宣布申領綜援要居港七年的規定違憲。

這次裁決對綜援支出有多大影響呢?去年年底有一萬四千多個居港未滿七年的人領取綜援,佔總數百分之3.5。

協助上訴人的社區組織協會推算,假設他們未住滿七年的家人都領取綜援,估計會多三個百分點的人領取,涉及三億多額外開支。

政府數字顯示,過往居港少過七年的綜援申請其實有三萬六千宗,有二萬多宗被拒絕,不過如果全部合資格,他們就會佔總受助人數百分之八。

用政府的數字推算,假設每個受助人平均得到近三千元,每年可能涉及額外六億多元。但如果參考2002年,當年未有七年居港限制的時候,有百分之15領綜援的人是新來港,如果將同一個比例放到2012年計,日後每年的額外開支就可能涉及十八億元。

勞工及福利局表示尊重法庭的判決,社署會盡快配合處理有關申請。社區組織協會說,現有的審查可以防止濫用綜援。自由黨青年團下午到政府總部示威,要求政府緊急立法,限制新來港人士領綜援。

協助這宗訴訟、挑戰綜援制度的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相信終院裁決下,主要受惠的多數是要照顧這些青少年及兒童的母親,他認為現有審查可以防止有工作能力的人濫用綜援。

今次爭議源於人口政策專責小組03年發表的報告,指新來港人士領取綜援比例過高,政府接納報告建議,在04年加入申領綜援要居港七年的限制。如果沒有限制,政府都表示未掌握要多花多少錢。

在北京的行政長官梁振英形容今次是重要判決,政府會研究對綜援以至其他福利可能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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