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若資產轉讓不符章程交易或被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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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1-06 07:03

By: 無綫新聞

有本港法律界人士說,調查後如果發現央企境外子公司的資產轉讓不符合公司章程,交易有效性可能會被挑戰。

內地中央企業的版圖近年拓展到境外,為了保障國有資產不會流失,這些企業必須遵守《企業國有資產法》。

如果轉讓全部或者部分資產令到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要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而資產轉讓的價格要依法評估,確定最低轉讓價格。

另外,在針對保護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方面,涉及央企重要子公司如果由獨資變為失去控股地位,就需要將項目估值,上報國資委備案或者核准。

又規定轉讓資產時,應該比較不同的買家,條件許可的話應該公開徵集意向,進行競價轉讓。如果違反規定,有關部門會按照幹部的管理權限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就移送司法機關。

全國政協常委前律師會會長劉漢銓表示,有關規定是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劉漢銓又指,國有企業進行資產買賣,並非事無大小都要事先申請國資委批准,不過如果涉及金額大,或者特定資產的話,就必須事先申請。

有內地學者就認為,中移動在交易完成之後才啟動內部調查,反映事前可能無上報國資委。交通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楊朝軍又指,即使交易前上報了中央,其後國資委亦有可能發現其他問題,而需要透過調查進行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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