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解放軍營案 東區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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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1-29 18:01

By: 無綫新聞

「香港人優先」四名成員上月底闖入解放軍營案件,在東區法院提堂。

四名被告,招顯聰、張漢賢、謝詠雯及陳鴻俊早上陸續抵達法院,他們分別被控一項「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

4名被告去年12月26日,手持龍獅旗闖入中環駐港解放軍部隊總部,被站崗軍人驅逐,被告之後將片段發放給傳媒。

警方在元旦日早上先拘捕兩人,再在元旦日遊行期間拘捕另外兩人。根據《公安條例》第38條,任何人在沒有許可證或違反許可證條件的情況下進入香港駐軍範圍的禁區,即屬違法,最高刑罰是判監兩年及罰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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