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的兒子龔皓去年遇襲,四名被告被判監十八個月至兩年。
四名被告分別是巴基斯坦和印度籍,他們都是來港尋求政治疪護,其中三人有案底。案情指,龔皓去年六月七日跟太太在荃灣如心廣場停車場下車時,被人用雨傘襲擊最少四次,龔皓口部受傷。警方當天拘捕四人,他們被控蓄意傷人罪,第一被告早前已認罪。
法官判刑時說,第一被告指襲擊龔皓是因為認錯人,法庭不接納這個說法,認為他在停車場能夠清楚見到龔皓。他用雨傘做武器,雖然不會致命,亦沒有傷及眼睛,但就令龔皓牙齒受傷及很痛。
而閉路電視拍到第二被告曾揮拳,即使第三、四被告沒有襲擊龔皓,但法官說,所有被告同時在場等龔皓出現,所犯的罪一樣重。
法庭考慮到第一被告認罪,能節省法庭時間,所以扣減第一被告部分刑期,判監十八個月,而第二、三、四被告,就判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