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倡改善處理櫃員機拾獲金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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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2-20 02:44

By: 無綫新聞

一對夫婦在銀行櫃員機拾到1900元,交到附近警署,但後來反被另一個警署的警員懷疑他們盜竊,兩夫婦投訴後,證實有警員疏忽,監警會建議警方改善程序。

這宗個案發生在09年,一對夫婦在跑馬地一個銀行櫃員機發現有人未取走1900元的提款,於是將錢交到跑馬地警署。三個月沒人認領後,警署按法例將這筆錢交給兩夫婦。

不過原來這筆錢的物主曾到另一間警署報案。警署的重案組探員以涉嫌盜竊向這對夫婦查問。證實不涉及盜竊,夫婦亦將1900元歸還予物主,同時向警方投訴課投訴。

投訴課調查後,指跑馬地警署一名警署警長處理上疏忽職守。不過,監警會認為,現時警察程序有不足之處,無明確指示警務人員應怎樣處理在櫃員機拾獲的金錢。

監警會就建議,警員如果收到涉及櫃員機的金錢,必須向銀行調查,找出物主,而無論報案人向哪間警署報案,都要發還銀行所屬警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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