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港暫試用國家安全法 建議非他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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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4-06 07:00

By: 無綫新聞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接受雜誌訪問時表示,如果香港遲遲不能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可暫時試用內地的國家安全法。

他其後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有關建議不是他的主張,他只是引述內地學界的討論。

饒戈平接受《紫荊雜誌》訪問,該篇訪問指饒戈平認為香港近年出現挑戰國家權威,甚至挑戰國家主權和中央政府的行為,都與香港未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有關。他認為不能喜歡的就實施,不喜歡的就把它撇在一邊。又指立法工作自2003年擱置後,長時間被曲解、污名化、妖魔化,問題需要重視。

饒戈平認為,最好是由香港自行立法,但如果立法的政治環境不理想,不能任由問題拖延下去,建議把香港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總匯起來,在基礎上增加新內容,形成類似廿三條的法律,如果遲遲不能開展立法,可以暫時在香港實行內地國安法,甚至由中央制訂暫時適用香港的安全法,直至廿三條立法為止。

他表示這並不是中央意見,是內地學界討論的方案。饒戈平其後接受本台訪問時否認這些建議是他的主張,說只是引述內地學界的討論,他不評論建議是否違反基本法。

饒戈平說:我並沒有主張要在香港適用內地的國家安全法,這是香港媒體或者說是有些政治人物,沒有很好的看我講話的全文,沒有很好的理解我,把我歪曲到好像我要主張在香港實行國家安全法,這是不準確的。我是在引述學界各種不同意見的時候,講的這種話。香港自己不去檢討為甚麼遲遲不能為二十三條立法,反倒對內地學者的一些學界討論意見,在講違不違(基本)法,這樣做是不是也不是很公平?他又表示,雜誌可能沒有很準確表達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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