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尊重拒撤馬惜珍逮捕令申請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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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4-14 05:07

By: 無綫新聞

律政司發表聲明,說尊重法庭判決,又表示已經無充分證據,讓馬惜珍就任何一項控罪受審。

聲明表示,在接獲馬惜珍代表律師的申述後,律政司在2005年通知馬惜珍的律師,指控方認為當時沒有充分證據,讓馬惜珍就1978年被起訴的任何一項控罪受審。

其中一個考慮是多名相關證人已去世,或因事隔多年,或年老而無法記起相關事件,或不願意合作。律政司依據檢控守則、現存證據和適用的法律,檢視案件,同時亦徵詢外聘資深大律師的獨立法律意見。

外聘資深大律師同意律政司所作的評估。至於如果馬惜珍返回香港時,律政司會如何處理,發言人表示沒有進一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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