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駐港解放軍如果協助維持社會治安,未有具體法例訂明權限,將來可能需要通過本地立法規範。
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表示中央可協助處理佔中,佔中發起人質疑中央暗示出動解放軍,威嚇市民。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說,解放軍一旦按基本法和駐軍法規定,應特區政府請求參與維持香港治安,但現時未有法例釐清權限,可以做的很有限。
陳弘毅說:例如你要維持治安,可能你需要一種有權去對公民的人身自由作出一些限制的行動,例如就算警察要求我們給身份證他們看,都是有法律授權,警察要逮捕一個人或把一個人搬離一個集會的地方,都需要有法律授權才可以這樣做。可以通過立法程序,通過立法會去制定一些相關法律,去規範這方面活動。但他認為立法需時,即使特區政府檢討這方面的需要,都未必趕得及在七月前完成。
佔領中環發起人之一的陳健民重申,無需要出動解放軍應對爭取民主的活動。陳健民說:政府是要向社會解釋在甚麼情況下才會召喚解放軍,我們看不到和平佔中的運動,是如何鼓吹暴力、顛覆國家或推翻政府。他希望和平請願活動可以獲得國際人權公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