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承認盛事基金成立初期監督未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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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5-11 19:03

By: 無綫新聞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有關盛事基金的報告進行聆訊。對於有盛事活動,部分籌組成員提供表演資源,當局表示早已知悉,承認盛事基金成立初期監督制度未完善。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黃灝玄說:基金的評委會及秘書處,當時是曾從相關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以及向評委會所作簡報中,得悉項目部分籌組成員會提供表演資源或擔當代理人。雖然如此,我們都同意審計署的觀察,基金秘書處在監督主辦機構申請相關利益,在執行過程、核實相關文件及單據,以及評定盛事是否達到既定目標等多方面,仍然有不足之處。尤其在基金成立初期,對於相關的監督工作經驗尚淺,因此制度未達完善。

黃灝玄續說:會在相關文件中加入特別欄目,要求申請人申請前,申報潛在或可能有利益衝突的項目,並加入提示提醒申請人交齊與利益申報相關文件,會立刻實施這些措施。基金秘書處亦會盡快加入具會計知識人員,使監察及審核盛事執行工作更有效及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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