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有關盛事基金的報告進行聆訊,有議員指出廉政公署早在四年前關注盛事基金是否有必要繼續運作,但當局其後向財委會申請注資時未有披露廉署建議,質疑當局蓄意隱瞞。
公民黨議員梁家傑提出質疑:這並不是行政機關認為廉政公署這建議是可不向本會披露,便不披露,這是嚴重失當。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黃灝玄回應指:防貪委員會給我們的建議,其中一項是用不盡的款項應撥回政府,這我們已做了。我們不覺得其建議是要求政府停止盛事基金的運作,因此我們並非選擇性披露。
梁家傑追問:廉政公署為何建議政府要將未用撥款,即原來一億元餘額,交還政府,就是因為要停止盛事基金,這是唯一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