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不認同公會的部分看法,認為白皮書並無任何不尊重司法獨立的意思,希望社會不要以陰謀論解讀白皮書。
大律師公會重提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時的聲明。袁國強回應表示,公會對聲明的理解與他有出入。
袁國強表示,當年的聲明是回應時任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在香港的這番話:「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他表示,聲明重點為法官不屬於行政機關的一部分,這個觀點沒有錯。但白皮書所說的「治港者」,定義較廣,指整個政治體制,兩者無衝突。
袁國強表示,《基本法》第四章所講的政治體制,司法機關是其中一部分,而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亦訂明,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就職時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對於公會指,基本法的正確理解由法庭演繹,法官不會從別處學習。袁國強表示,完全不理解為何公會這樣說。他表示,白皮書絕對無任何不尊重司法獨立的意思。當中有多處重複說香港有自己的司法權、終審權。他希望社會不要太敏感,不需要過分解讀一些字眼,亦不要以陰謀論角度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