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基本法表明法院是政制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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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6-11 21:45

By: 無綫新聞

國務院發表有關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的白皮書,指司法人員也是「治港者」,正在北京的港區人大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基本法的寫法,已表明法院是政治體制的一部分。

譚惠珠表示,法院是政治體制的一部分,因為它寫在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的第四節,因此法院本身是政治體制的一部分。「但其人員行使司法權或審判權時,是獨立的,它不受行政、立法,輿論或任何人影響,是依照香港普通法傳統、程序,法理和案例去判,因此它是政治體制的一部分,不是政府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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