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被指未就西九文化局申報利益

Local

publish: 2014-06-13 02:47

By: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控方指,05及06年,行會討論馬灣及西九文化局,許仕仁均沒有申報利益,辯方律師就申報制度盤問證人。

許仕仁,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等人到高等法院應訊。控方證人,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繼續作供。

黃潔怡指,許仕仁05至09年擔任行會成員期間,共十一次向行會申報利益,包括討論增加長俸時,申報自己正領長俸,商討博彩稅改革及馬會項目,他申報是馬會名譽董事及遴選會員。

代表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盤問黃潔怡時說,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上任前是執業大律師,如果曾就租務糾紛向中銀給予法律意見,是否所有涉及中銀的議題,袁國強都要申報?

黃潔怡回答指不是,只涉及他曾提供意見的範疇,才要申報利益。但辯方拿出特首梁振英95年時曾協助馬灣農民投訴受道路影響的信件,但08年行會討論馬灣項目時,出任行會成員的梁振英當時並無申報,問證人原因,證人回答指不能評論,當時她沒有出席會議。

辯方認為,行會成員只需要申報他就特定議題涉及的利益,如行會討論的特定議題,他沒有提供意見根本毋須申報。黃潔怡回應指,申報與否由個人判斷。

證人多次指出,申報利益是行會成員自己的責任,無論利益是否與金錢有關都應該討論有關議題前申報,以確保行會的決議是以公眾利益為先。

More News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