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店舖阻街情況,批評食環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各自為政,執法不力。
申訴專員公署指,店舖阻街一直存在,其中以東區、荃灣、深水埗、九龍城及旺角投訴最多,分別涉及逾千宗,部分個案佔用的面積,較店舖本身更大。公署指其中一個原因,與食環署「先警告後檢控」有關。
以荃灣區一個店舖阻街黑點為例,2011年發出9600宗警告,但檢控只有約660個,比例是1比14.6。至於旺角的花墟本身已獲相關部門及當區區議員許可,酌情可佔用舖前3呎的地方,但不少店舖仍超出酌情容許的範圍,不過檢控比例只是1比49。
申訴專員劉燕卿指﹕「各有關部門,似乎比較傾向矮化自己的角色,於是減少採取執法行動,及相關行動的積極性。」
另一個原因是食環署傾向以刑罰較輕的阻街條文檢控,而非用可充公貨品的非法販賣條文檢控,公署指阻嚇力成疑。
申訴專員公署高級調查主任葉雅欣說﹕「食環署向我們解釋,檢取貨物需要多人手及資源,而且易引起執法人員及店戶的衝突,我們明白執法有困難,但食環署要顧及公眾利益。」
公署又指,地政總署及屋宇署亦可就部分阻街的情況,如在店舖前佔用政府土地建地台等執法,但三個部門執法不協調,建議委派其中一個執法部門統籌處理。
至於應由哪個部門主導執法,申訴專員指,應由政府衡量各部門的資源人手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