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 港燈上訴得直毋須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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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7-11 06:47

By: 無綫新聞

兩年前造成39人死亡的南丫海難,南丫四號船東港燈上訴得直,毋須罰款。

港燈早前被票控沒安排足夠船員,在南丫四號上,去年被判罰款4500元。控方檢控的基礎指,港燈沒有按規定,安排最少四名船員在船上,而港燈一方就認為,這不是數字遊戲,成員夠資格就足以控制船隻。

原訟庭法官彭寶琴在書面判詞指,控罪不應只著眼船員人數,船的設計、特性和狀況,應考慮當時三名船員,能否因此確保船隻安全,控方未能證明船上不夠船員,判港燈得直,獲撤銷控罪,毋須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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