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報告:2017年特首產生辦法需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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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7-15 05:09

By: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梁振英向人大常委會提交政改報告。認為2017年特首產生辦法有需要修改,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就毋須作基本層面的修改。

梁振英交予人大常委會的報告共十一頁。確認首階段政改諮詢報告內容,並向人大常委會提出他觀察和總結。

梁振英指,社會普遍認同行政長官人選須「愛國愛港」。又認同必須以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制訂2017年普選特首具體方案。

報告指主流意見認同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又指較多意見認同提委會應參照目前1200人的選委會的組成方式,由四大界別比例相同組成。不少意見認為提委會可按比例增加議席,但也不應超過1600人。

至於如何按「民主程序」提名?意見包括先由一定數目提名委員會委員推薦參選人,再由提委會從參選人中,提名若干名候選人。

梁振英指,有團體提出引入「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但特別提到雖然在諮詢期內已有法律專業團體,指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但有不少香港市民在諮詢期結束後,仍然認為要有公民提名。報告內並沒有提及「全票制」或「過半提名」。

但指社會上不少意見認為,參選人須至少獲得一定比例提委支持,才可正式成為候選人,以證明該參選人獲跨界別支持,體現「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並符合提委會是機構提名的要求。同時有一些意見認為應維持現行選委會的八分一提名門檻。

至於特首候選人數目,梁振英指有意見提議兩至三人或其他數目。至於普選階段,梁振英指相對較多意見認為,應舉行兩輪投票,增加當選人的認受性。

當局指報告不是單純根據,收集意見的多寡去做分析,而是反映社會上多元意見。又指報告不會推薦或排拒任何一個方案。行政長官梁振英說,今次這兩個報告的目的並非去選擇社會上收集到的建議或意見,「亦非就一些社會上有不同看法,對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演繹,作出一些判斷。」

梁振英又表示,市民對普選特首的訴求仍有不少分歧。「特別在提名程序問題上,有相當多市民在諮詢期結束後,透過參與遊行及民間投票活動,表達要求容許公民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立場,這些意見特區政府充分了解,亦即時向中央如實反映,同時我亦衷心希望市民明白,我們既要考慮不同訴求,亦要按照法治精神依法辦事。」

他表示香港社會普遍期望先在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之後再專注討論普選立法會。因此建議只修改特首產生辦法,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就毋須作基本層面修改,意味功能組別議席比例和分組點票安排都不會改變。政府指在本地立法層面仍可研究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及超級區議會議席增減等是否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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