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報告:2017年特首產生辦法需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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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7-15 08:07

By: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梁振英向人大常委會提交政改報告,啟動政改五部曲,認為2017年特首產生辦法有需要修改,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就毋須作基本層面修改。

梁振英交予人大常委會的十一頁報告,很多內容都是基於首階段政改諮詢報告內容,再加上他自己的觀察和總結,他指社會普遍認同行政長官人選須「愛國愛港」。以及必須以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制訂2017年普選特首具體方案。

報告指主流意見認同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

又指較多意見認同,提委會應參照目前,1200人的選委會的組成方式,由四大界別比例相同組成。不少意見認為提委會,可按比例增加議席,但也不應超過1600人。

至於何謂按「民主程序」提名,收到的意見包括先由一定數目提委會委員推薦參選人,再由提委會從參選人中提名若干名候選人。

報告並沒有提及「全票制」或「過半提名」。但指社會上不少意見認為參選人須至少獲得一定比例提委支持,體現「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並符合提委會是機構提名的要求。同時有一些意見認為,應維持現行選委會的八分一提名門檻。特首候選人數目,報告就提及有意見提議二至三人或其他數目。

梁振英表示,市民對普選特首的訴求仍有不少分歧:「特別在提名程序問題上,有相當多市民在諮詢期結束後,透過參與遊行及民間投票活動,表達要求容許公民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立場,這些意見特區政府充分了解,亦即時向中央如實反映,同時我亦衷心希望市民明白,我們既要考慮不同訴求,亦要按照法治精神依法辦事。」

提名之後,如何普選﹖

梁振英說收到相對較多意見,希望有兩輪投票,以增加當選人的認受性。至於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辦法,梁振英就指普遍意見認為不用大改,他向人大常委會建議不需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二,這代表議席數目,功能組別和地區直選各佔一半的比例都不能改變,但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是否擴大,五個超級區議會功能議席是否可以再增加,就可在本地立法層面處理,修改細節。

政改報告描述意見的多少時,經常用「主流意見」、「不少意見」和「個別意見」等字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是有意不用量化的方式表達。

譚志源說:「我們做的是整體歸納及整理,我們所用的字眼都是質化、描述性字眼,並非量化分析,我們認為政改如此複雜的議題,如純綷用簡單的數字分,未必對提意見的朋友或團體公道。」

他說如果引用民意調查,就會在諮詢報告列明相關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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