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說明條例實施1年逾3千不良銷售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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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7-18 03:51

By: 無綫新聞

《商品說明條例》經修訂後實施一周年。消委會過去一年接獲3400多宗涉及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

自去年七月,消委會收到關於《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除了本地人,有不少是由旅客作出。3463宗投訴中,超過四分一來自旅客,其中近九成是內地旅客涉及的不良銷售手法包括迴避計價單位。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指:「有遊客來香港的蔘茸海味店買魚膠問多少錢。沒有寫多少錢一斤,或多少錢一両,只是說六百五十元,然後說不如五百五十元賣給你吧。怎料秤了一斤之後,就打碎魚膠,收費是八千八百元,原來是五百五十元一両。」

而投訴最多的是「虛假商品說明」,其次是「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不當地接受付款」、「誤導性遺漏」等等。黃玉山說:「健身會廣告說有一個健康療程98元,工作人員跟他檢查按下,便說療程不適合客人,說另一療程很適合,是一千元的就不是98元了。你不如刷卡吧,客人已換好衣服穿著毛巾,很尷尬一百個不願意,但結果也簽了。」

消委會指,由於向消委會投訴的個案主要為追討損失,所以只有不足一成個案最後轉交海關跟據條例調查,但強調投訴數字顯示,公眾對不良銷售手法的警覺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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