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控方傳召積金局副主席兼行政總監陳唐芷青,她同意在續租國金一期辦公室過程中,沒有人不當地影響續租決定。
陳唐芷青00年3月加入積金局,並於許仕仁離開積金局後,接任行政總監。她作供時表示,03年積金局要決定是否續租國金一期單位,委派物業顧問做的研究,建議積金局續租。
陳唐芷青曾與郭炳江見面,希望爭取以最好價錢續租,但會面只有十分鐘,亦沒有結果。積金局董事局其後通過續租,並由許仕仁簽署確認。
同年六月,許仕仁向她透露打算離開積金局後,想在中環找私人辦公室,她以好朋友身份,以私人名義替他,確定租用國金一期十五樓一個單位。
陳唐芷青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委託物業顧問與業主洽談約,是要確保員工不會影響積金局決定,她亦同意,過程中沒有人不當地影響續租決定,
另外,控方傳召新地租務部總經理朱松溪出庭作供,他指03年春季沙士爆發,租務競爭激烈,對於保留國金一期的現有租戶非常重要,而積金局是其中一個大租戶。
朱松溪又稱有收過郭炳江指示,許仕仁要在國金一期找辦公室,朱松溪找下屬物色合適的地方,他亦按指示,沒有披露辦公室是許仕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