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案傳召禮頓山管理公司員工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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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7-24 23:35

By: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及的貪賄案,控方傳召禮頓山的管理公司員工作供,指許仕仁並沒有因為單位漏水而要求新地賠償。

許仕仁在03年2月仍是積金局行政總監時,被指獲免租入住禮頓山的相連單位。

他曾向廉署解釋,單位在他入住後,四月及六月先後爆水管,要求新地豁免租金作賠償,但控方質疑他提及的時間與事實不符。

控方傳召禮頓山的管理公司總禮賓司周美華出庭,她確認許仕仁夫婦03年2月14日搬進禮頓山的相連單位。

在03年4月底許仕仁曾寫過一封感謝信,讚揚管理公司員工的服務。信中提到其單位在03年3月,洗手間有沖廁水漏出,單位冷氣風力太強,而員工解決問題行動迅速,對他們表示感謝。

證人又確認,03年9月許仕仁的單位主人房熱水喉漏水。許仕仁不滿,覺得很不方便,要求管理處維修,以便維修期間繼續住在單位,管理公司花了約兩個星期維修。

控方又傳召管理公司物業主任陸燕芳,她作供稱,許仕仁並沒因為主人房漏水而向新地或管理公司索償,而維修好後,單位的浴室在一年後亦曾有輕微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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