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稱不知許仕仁簽禮頓山租約多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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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7-29 03:49

By: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新地執行董事雷霆作供,他代表新地跟許仕仁簽訂禮頓山的租約,但對於租約多項內容,雷霆在庭上都回答說不知道原因。

新地執行董事雷霆代表新地簽署2003年11月和2005年4月許仕仁租住禮頓山的租約。雷霆接受控方提問時,被問到2003年的租約是在11月簽署,但「起租日期」追溯至4月,雷霆答「不知道」。

主控官問為何租約內,租客入住的日期填了「不適用」,他說「不知道」。雷霆說,他通常都不會留意文件的日期,只會注意租金水平。法官麥機智問,2005年4月合約的租金是五萬五千元,為何兩個月後的新租約變成八萬元,雷霆再答「不知原因」,只記得2003至05年間市況都是差不多。

代表郭炳江的御用大律師盤問時,又再提到時任新地主席郭炳湘。雷霆確認,郭炳湘不同意瑞信租用尖沙咀的環球貿易廣場,在同事面前攻擊雷霆,又寫恐嚇信予雷霆和處理交易的律師。雷霆指事件令他困擾,因為事前他跟瑞信經過長時間洽商,董事局認為值得做,只有郭炳湘大力反對。

後來郭炳湘的母親郭鄺肖卿,在2008年1月6日去信全體董事,確認接受瑞信的租約。但郭炳湘翌日透過律師,要求雷霆交出跟瑞信及德意志銀行有關的文件,並要求開董事會,雷霆指會議的氣氛很差,之後不久,郭炳湘就開始休假。

雷霆又認同,整個新地管理層認同瑞信交易是好事,郭炳湘的反對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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