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不違條例下警員有權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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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8-01 20:36

By: 無綫新聞

「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正發起簽名行動,警務處署理行動處處長張德強被問到警員能否參加時表示,《基本法》賦予市民表達意見自由,警員只要不違反《警察通例》,均有自由選擇表達意見。

張德強表示:「警務人員如果是以私人身份,他是休班的,他對一些他認為可以犯法或有機會犯法的行為,我們表達我們的所謂的不同意,我看不到有甚麼問題。」

被問到簽名不但代表反佔中,還有保普選是一個政治訴求,會否有問題時,張德強表示在政治中立情況下,他們對政治議題不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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