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去年虛報半歲女兒被拐帶,承認兩項控罪,包括阻止合法埋葬屍體,押後宣判。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33歲被告吳天恩由囚車押解到法院。
案發在去年十一月,被告向警方報案,指半歲大的女兒被人拐走,警方調查多日後,她在警誡下承認有一天完成小提琴課後回家,發現女嬰沒有生命跡象,急救後也沒反應,感到驚慌下將屍體當成垃圾棄置,警方派人將軍澳堆填區搜尋多日但沒發現。
而控方案情透露,女嬰的生父另有家庭,而被告在案發前曾與女兒的生父有激烈爭吵,並發短信予對方表示,「你小心你的仔女好個(過)」,其後警察調查發現被告曾上網搜尋處理屍體等字眼。
控方講述案情期間被告一度在犯人欄內流淚。控方在回應法官查問時透露,案件單計動用的警力已浪費公帑一百八十萬元。
被告最後承認兩項控罪,包括去年11月16至23日,阻止她女兒俞凱晴的屍體被合法埋葬,並於同月23日至12月2日,向警方虛報她女兒在九龍城賈炳達道遭人帶走。被告繼續還押,等候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押後至九月五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