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新地代理內務部主管鄧卓軒作供稱,陳鉅源於08年所收兩筆花紅,有由獨立非執董組成的薪酬委員會審批。
鄧卓軒是郭炳聯下屬,是新地代理的內務部主管,亦管理集團人力資源部門。他接受第四被告,陳鉅源的大律師盤問時確認,新地經常以巨額獎金,獎勵郭氏家族以外的員工。
以陳鉅源為例,他由04/05年度開始年年獲發500萬或600萬元花紅,控方認為這些花紅是透過陳鉅源及關雄生間接給許仕仁的賄款。其中1100萬來自這兩筆花紅,分別是2008年4月的500萬及10月的600萬。
鄧卓軒同意辯方指,這兩筆錢只是按往年常規發放的酌情花紅,但法官留意到,陳鉅源由新輝建築所收的兩筆花紅,事隔半年,而支票號碼就相連。
鄧卓軒解釋,開票的戶口只處理非常機密的款項,他認為花紅都算是「機密」,所以號碼相連並不覺得驚訝。
鄧卓軒又指,所有董事的花紅有由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薪酬委員會審批,但主控追問下,鄧卓軒解釋,薪酬委員會表示尊重郭炳江和郭炳聯對員工的評價,通常會批准派花紅。
被問及新地派花紅所考慮因素,鄧卓軒表示,公司會考慮該年經濟情況及員工表現,但被問及陳鉅源對集團的貢獻,鄧卓軒表示同郭炳江並沒有具體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