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指許仕仁向新地旗下財務公司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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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8-08 06:41

By: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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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控方傳召新地旗下的財務公司前行政總裁出庭。他確認,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前借了三百萬元,獲多次延長還款期,而且一直沒有還錢。

控方傳召新地旗下忠誠財務前行政總裁區慕彰出庭,他有份處理忠誠在00至04年批予許仕仁的三筆共540萬元的無抵押貸款。他形容,忠誠向客戶提供無抵押貸款是非常罕有,只會在有公司高層轉介才會做。

證人指,00年3月批出第一筆90萬元貸款之前,郭炳聯曾手寫一份文件給他,標題是「建議私人貸款」,上面有許仕仁的聯絡電話。文件還要求貸款利息要訂在最優惠利率以下,他跟郭炳聯商討後,決定將利息訂在最優惠利水平。

之後許仕仁不用填任何資料,只是在申請書上簽名接受條款。經郭炳聯批核後,就獲批90萬元。之後許仕仁再用要錢來做個人投資為理由,在01年底再借150萬元,同樣由郭炳聯批核。兩筆錢分別在03年和06年連本帶利還清。

根據控方案情,在許仕仁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時,並無申報這兩筆來自新地附屬公司的貸款,涉嫌有利益衝突。

到04年5月,許仕仁再透過私人公司德福企業名義向忠誠財務借300萬,他自己做擔保人,合約要求須在取款後一年還清,但05年到期後,每年都獲得延遲還款,許仕仁更一直未還過錢。

在批出300萬前,區慕彰曾指示下屬處理貸款一定要同許仕仁本人聯絡,同他的私人秘書都不可以。被問到為什麼要這樣指示,區慕彰指是因為許仕仁是公眾人物,要小心處理貸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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